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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2021-fzsg192-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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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2021-FZSG192-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指标
招标单位
地址
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1年
72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福州市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0804日至20210811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
5.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6.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5         E-mail:fjzszb@163.com
7.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250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0825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纸质版或者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10804


 

 


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层 闽ICP备1902528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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