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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闽江学院第一食堂一楼东侧超市和北门公交车站出入口便利店招租项目(招标编号:2021-fzsg107)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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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江学院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2021-FZSG107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面积(㎡)
租赁期限
最低限价(元/年)
招标单位
地址
第一食堂一楼东侧超市
110.68
3年
208080
闽江学院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闽江学院北门公交车站出入口便利店
39.6
3年
56232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华林大厦24层2403室。
5.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6.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14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7.  投标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c.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现场店长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合同包二投标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一)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c.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现场店长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百货(或日用品)、食品(或预包装食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4层2403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日

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层 闽ICP备1902528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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