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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师学院关于福建技师学院学生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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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福建技师学院关于福建技师学院学生保险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 采购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福建技师学院学生保险项目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2019-FZSC295
1.3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人数
最高限价
元)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技师学院学生保险项目
三年
1000人
15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福建技师学院/15750817296
福州市
1.4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2.1发售时间:20190726日至20190802(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2购买及办理报名登记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异地报名:提供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传真、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事宜。
2.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 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2212室。
五、 项目经办人:阙莉萍
六、 联系电话:0591-88524472 传真: 0591-87845818   E-mail: 961698920@qq.com
七、 投标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截图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报价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八、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080609:00时(北京时间)。
九、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524472
传真:0591-87845818
项目联系人:阙莉萍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一二十六

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层 闽ICP备1902528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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